早恋在字面上理解为“谈恋爱过早”,深入理解为“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同性或异性感兴趣、痴情或暗恋”。“早恋”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彩,并且世界范围内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。早恋一般指未进入大学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,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。
进入青春期后,出现同性或异慕倾向的青少年,会主动接近自己喜欢的同性或异性,双方交往频繁,相互倾心,就可能导致恋爱的发生。
早恋可能存在的缺陷:
(1)由性冲动和外在吸引而产生,缺乏思想情感方面的考虑;
(2)彼此往往是由双方身上的某一方面的优点产生倾慕之情,缺乏对对方的全面评价;
(3)缺乏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约束,易发生性行为。
在程度上,大多数早恋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,或者一起玩耍;从人际关系上看,一般没有**出正常的朋友关系,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,除了交流感情外,有时甚至发生性关系。